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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成立于2006年,为原省环保厅(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内设机构,2014年底经山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室、环境战略研究所、生态研究所、政策标准研究所、水环境研究所、海洋环境研究所、大气环境研究所、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固废与土壤环境研究所、环保产业发展研究所、重点实验室等12个所(室)。业务人员中拥有中、高级职务资格的占80%以上,博士、硕士占80%以上。专业背景涵盖水、气、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地理、市政等专业。主要职责如下:

    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相关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相关经济政策研究工作

    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调研相关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工作;

    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其相关国际履约等技术支持工作;

    承担环保产业规划编制、推进机制、政策等相关问题研究及技术支撑工作,提供环保产业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工作;

    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院以来,始终围绕“将规划院打造成山东环保智库”这一目标,工作中积极践行“科学严谨、开放包容、团结奉献、创新有为”的文化价值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开展决策支持研究,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打造特色专业和优势学科,增强对环境管理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研究支撑能力,努力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环境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