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负责编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开题论证
时间:2018-10-24
来自:政策与标准部
10月23日,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处组织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题报告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环境审核中心、省环保技术中心、省城建设计院、山东建筑大学、省质检院科研中心等单位的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省环保厅生态处、流域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我院承担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与会专家及代表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开题报告的汇报,认为开题报告编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一致同意《标准》开题报告通过论证,经适当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依据。
下一步,《标准》编制组将按照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完善,加快《标准》编制进度,尽快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为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与会专家及代表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开题报告的汇报,认为开题报告编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一致同意《标准》开题报告通过论证,经适当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依据。
下一步,《标准》编制组将按照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完善,加快《标准》编制进度,尽快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为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