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淄博等五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调研监测工作

时间:2018-12-25 来自:政策与标准部
      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省厅工作安排,12月4日至12月21日,标准编制组赴淄博、济宁、莱芜、临沂、威海五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调研监测工作。
      期间,标准编制组对各市上报的具备监测条件、不同规模(500m3/d以下的)和处理工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调研与监测,重点了解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情况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对处理设施的出水进行了监测,收集了相关资料与数据。
      通过此次调研监测,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控制情况和排放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为标准的制定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