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承担土壤、重金属、固体废物、化学品、地下水等相关研究、规划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
2. 承担土壤、地下水及环境化学品等基础调查、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研究与技术支撑工作。
3. 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研究、鉴定、评估及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4. 为地方或部门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5.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 长:韩子叻
联系电话:0531-51799151
- · 我院技术支撑的《山东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细则》印发实施 2024-03-15
- · 我院有力支撑2023年度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2023-12-30
- · 我院支撑的《滨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印发实施 2023-12-30
- · 我院组织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审核 2023-12-28
- · 我院派员赴东营等八市开展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帮扶工作 2023-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