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拟订生态环境部陆海统筹生态治理与系统调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发展计划、重要科研计划、年度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年度预算;
        2. 承担实验室开放基金等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解决重大和关键性科技问题;
        3. 组织科研成果凝练、转化应用;积极参与国家陆海统筹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 负责制定实验室重要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学术委员会会议、各类学术研讨会及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实验室学术影响力宣传等事宜;
        5.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    长:于晓霞
        联系电话:0531-51798486